今天是第36个国际禁毒日,
很多人认为毒品离自己很遥远,
其实,
从“跳跳糖”到“上头”电子烟,
年轻人的身边充斥着各种新型毒品,
一旦没有抵挡住诱惑,
就会滑向犯罪的深渊。
6月25日,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
就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
基本案情
00后贩卖“上头”电子烟非法获利5元
2021年7月17日,被告人肖某在其位于长沙市天心区某小区的住处内,通过微信与吸毒人员邓某某(另案处理)约定毒品买卖事宜,并通过微信收取邓某某转账100元(人民币,下同),随即以95元的价格在仇某某(另案处理)处购买1支含有合成大麻素的电子烟,指示其上线仇某某将该电子烟送至长沙市岳麓区某小区邓某某住处,肖某非法获利5元。
2023年4月19日被告人肖某经公安机关电话传唤后至派出所投案,归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法院判决
构成贩卖毒品罪,获刑六个月
长沙市天心区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肖某违反国家对毒品的管理制度,明知含合成大麻素的电子烟系毒品,仍予非法贩卖,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据此,长沙市天心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被告人肖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法官说法
贩卖毒品哪怕只有一次一克,也会被终身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