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省辰溪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离婚纠纷。原告熊某连生6女仍被要求生子,上诉离婚,却被法院驳回,主审法官覃梦思还对她发出了一份“家庭教育令”。(据6月22日极目新闻)
家庭教育令是由人民法院发出的,以促进家庭教育和纠正监护人失职行为等为目的的司法裁定文书。依据2022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家庭教育令”被视为规范家庭教育,督促家长依法带娃的“有力武器”。
案件开庭现场(来源:辰溪县人民法院公众号)
所以,本案中主审法官对想要离婚的女方熊某,发出“家庭教育令”,并非针对她想要离婚这件事,而是因为她想逃离婚姻,在2019年10月回到娘家后,一直没有回家照看过6个女儿,期间也未支付任何抚养费用,事实上怠于履行抚养义务和承担监护职责。法院通过这一方式,对其行为进行纠正,是坚持未成年人利益优先原则,在婚姻家庭纠纷中,最大化保护未成年子女的权益。
但是,从人之常情来看,熊某的婚姻的确不能说是幸福的。她和丈夫双方在缔结婚姻之初,就缺乏对婚姻家庭的正确认识,没有深刻了解婚姻关系中各方的权利义务,在没有领证的时候,就已经生了4个孩子,完全没有考虑过,在这种缺乏法律认可和保护的关系中,孩子们的权益应该如何得到保障。
而由于熊某丈夫重男轻女观念严重,给她施予了“必须生儿子”的压力,让她连续生育了6个孩子。生育是对母体的巨大消耗,会造成不可挽回的生理创伤,给身体健康造成极大的负担和风险,更不用说,孩子生下来了,还需要投入时间精力去抚养和照料。可以想见,熊某的生活几乎被家庭所困,很难有自己独立的空间和自主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