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伙分享不雅视频后自首:行政拘留六日
近日在浙江政务服务网上,出现了一个罕见的行政处罚案例。平阳的一名男子林某某,因为“传播淫秽信息”而被派出所给予行政拘留六日的行政处罚。
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原文内容可以了解到,这个林某某从2022年开始,到2023年2月28日这段期间,用手机给他的微信好友发送了淫秽视频四十部以上。
经过县公安局治安大队的鉴定,其中有63部是属于淫秽物品。
事发后,林某某主动到派出所投案,当天就被公安局取保候审了。
这个案件一直到前两天6月15日才最终尘埃落定。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23年6月15日早上,江某某通过本人微信,在“***企业安全培训”群聊(群成员500人)中发布55张图片以及1部视频,后其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向公安机关如实陈述自己的违法行为。
经长兴县公安局淫秽物品审查部门鉴定,涉案的1部视频认定为淫秽视频,55张图片中54张图片认定为淫秽图片,另1张不认定淫秽图片。江某某的行为构成传播淫秽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八条、第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决定给予江某某行政拘留2日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