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8日,海南。一大学男生向女生表白失败后,将玫瑰花随手扔在地上,向围观同学大喊表白对象是“女同”。
男生:她是“女同”,我是性别正常的,今天我下来了,就是喜欢她就给她表白。
且不说这位男性口中所说的“那位女生是女同”这件事是真是假,倘若为假,那这是否是在造谣呢?那可真是造谣全凭一张嘴,毫无成本,毫无品行。
难道只要他告白,任何女性就必须接受他的告白吗?不接受就是女性哪里有问题吗?这是什么强盗逻辑?
如果那位女生真的是“女同”,那至少在这样对少数群体仍不太友好的环境下,她对你坦诚且真实,没有欺骗你,且愿意将原因告知你,那你是否做到了真正的尊重她呢?
那你这样的喜欢,这样的感情是不是也太过于自私和自以为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