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邵阳,网友发视频说城管拆了沿街商户的招牌,理由是说这种招牌容易起火。但城管和一女子用打火机烧了好久都没点着。这脸打得啪啪滴!太尴尬了!权利装不到笼子里就是祸害。
商户广告牌被指定为易燃物品,结果却无法点燃,这城管的业务水平也太菜了吧,需要加强专业知识学习啊。不然被指燃不燃,那就是对公信力的蚕食啊。
这种情况,商户难道不应该得到赔偿吗?至少得帮人做一块不易燃的吧。稍微懂点生活常识的人都知道,这种布不是易燃的啊,要用阻燃加玻璃纤维。唯一欣慰的是商铺的大铁门没有被认定为易燃物品,要真被拆了点不着,那可咋办!
据说拆除招牌是镇里开展市容市貌整治的一场集中行动,此事要向领导汇报。但是,当无知无谓的人混进了管理队伍,除了做一些让人啼笑皆非的事情,还会对公信力造成蚕食。这到底是咋回事呢?公信力为什么会一次次地受损?究竟是什么根源呢?
我们这里前段时间也统一做了商铺的广告牌,当时还在想费时费力这是干啥呢?没想到城管这次的操作,真是让人哭笑不得!前段时间江西那个鸭脖事件还没解决呢,现在又来了这么一出,指鼠为鸭,点火不着,这到底是怎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