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检察院依法对于富华决定逮捕
山东省政府原参事于富华(正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山东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山东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于富华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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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目新闻记者 汪亮亮 黄佳琦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11月21日消息,山东省政府参事于富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山东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于富华(资料图)
公开简历显示,于富华,男,汉族,1963年3月生,中共党员,山东泰安人,医学博士,教授,1984年8月参加工作。
于富华长年在山东省工作。从山东大学医学院和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分别获得本科和硕士学位后,于富华进入山东省泰山医学院工作,历任影像学教研室副主任,泰山医学院附属医院CT室主任,泰山医学院放射系副主任、主任,泰山医学院副院长、党委委员等职。
2000年6月,于富华担任山东省卫生厅副厅长、党组成员;2006年9月,他调任山东省潍坊医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两年后任党委书记、院长;2009年12月,他调任山东中医药大学党委书记。
2018年3月,于富华离开医卫系统,出任山东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长、党组书记;同年12月升任省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次年1月卸任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长、党组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