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时间6月12日上午,据大众网报道,“江歌专项助学基金”成立暨捐赠仪式在青岛市即墨区慈善总会举行,江歌母亲江秋莲向即墨区曙光公益志愿者协会捐赠69.6万元。
此前报道:6月1日,江秋莲曾在个人微博账号发布视频表示,刘暖曦(曾用名:刘鑫)侵犯江歌生命权赔偿款69.6万元已全部执行完毕,她正联系相关机构,准备把这笔赔偿款捐出。
江秋莲个人微博账号此前发布的视频截图
2022年12月30日,江歌母亲江秋莲诉刘鑫生命纠纷权案二审宣判,维持一审判决。
青岛中院认为,法安天下,德润人心。生命权是自然人最高的人格利益,是法律与道德共同维护的核心价值。任何人因过错侵害他人生命权,都应依法承担侵权责任。一审法院对于刘鑫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认定,是依据法律规定作出的法律评判,也契合友爱互助的传统,依法应予维持。
根据青岛中院的二审判决书,刘暖曦作为侵害风险的引入者和被救助者,未履行对救助者江歌负有的注意、救助、安全保障义务,对江歌遇害存在明显过错,其过错行为与江歌死亡后果之间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刘暖曦应当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除了一审法院判决的赔偿江歌母亲江秋莲各项经济损失49.6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20万元及案件受理费外,刘暖曦还需承担二审案件受理费1.076万元。
今年1月12日,刘暖曦因未依据法律规定,在2023年1月9日(含当日)之前完成赔偿,而成为被执行人,执行法院为青岛市城阳区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