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4日,江汉区人民法院对一起高空抛物案件进行了宣判。根据法院判决,一名00后女孩,因从13楼住处扔下重量4.4公斤的笑气罐,触犯高空抛物罪,被判处拘役4个月,并处以5000元罚金。00后女孩称心情不好,随后从13楼扔下笑气罐砸穿停车场顶棚。
幸运的是,下方并无行人经过,没有造成人员伤亡。但是,落地后的笑气罐破裂,笑气部分外泄,造成一定程度污染。事发后,警方很快锁定主要嫌疑人。
在警方的讯问下,女孩也供认了自己的行为已经构成高空抛物罪,并表示后悔不已,愿意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在庭审过程中,法院认为,被告人的行为已经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五条之“高空抛物罪”。
虽然并未造成严重人员伤亡,但是笑气的外泄也造成一定程度的公共危险和环境污染,性质恶劣,依法应予惩处。综上,法院作出判决,判处其拘役四个月,并处以五千元罚金。本案的宣判,也为以后可能发生的类似案件敲响了警钟。高空抛物行为的危险性不容小觑,它可能造成严重的人员伤害与环境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