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9日,四川省纪委公开遂宁市射洪市原副市长邹清的忏悔实录。文中透露,邹清先后52次收受贿赂,她在忏悔中表示,自己被围猎者以温水煮青蛙的方式成功“围猎”。
邹清,女,1970年11月生,曾任民进遂宁市委副主委、秘书长,遂宁市政协副秘书长,遂宁射洪市政府副市长等职。2021年3月,邹清接受遂宁市监委监察调查。2021年7月,邹清受到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2021年9月,邹清因犯受贿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5万元。
52次收受18名企业老板贿赂数百万
2007年,不到37岁的邹清就被提拔为民进遂宁市委副主委、秘书长,成为一名副县级领导干部。然而,与职务提升形成鲜明对比的是,邹清的思想政治、法律意识并未得到同步提高。放松学习,法律意识淡薄,成为邹清此后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一个重要原因。
2016年,邹清再次受到组织的重用,调任射洪市副市长,分管国土资源、城市规划、建设等重要工作。这次工作调整,也成为邹清从政生涯的转折点。随着职务的升迁,邹清的工作作风逐渐转变为“慵懒散”,面对上级移交的环保问题,思想麻痹大意,妄图敷衍整改应付交差,最终让小隐患酿成大祸害,把小问题拖成大事件;多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的礼品、礼金;默许下属虚签合同、虚开收据,编造事实欺瞒。家风不严不实,纵容默许家属利用本人职权承揽项目、违规谋利,让家庭成为廉洁纪律防线的短板和溃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