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象新闻特派杭州记者吴紫翼/文、图
4月18日上午,“杭州女童电梯坠亡”案在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审理,择日宣判。中午12点左右,女童樱桃的父亲陈先生与代理律师一起走出法院,面对刚结束的庭审,陈先生显得略显悲痛,其表示若判决结果不满意将会进行上诉。
庭审现场,播放了小樱桃坠楼的全过程,樱桃妈妈因情绪崩溃提前离场,“我不敢看孩子,也不敢听孩子的声音。”
庭审中,法庭充分保障了各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公诉人认为被告人吴秀芳疏忽大意,致幼儿高坠死亡,应当以过失致人死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害人法定代理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过失致人死亡罪名及构成自首等提出异议。被告人吴秀芳对指控的事实、罪名均无异议;辩护人以被告人有自首等情节请求从宽处罚并适用缓刑。被告人吴秀芳在最后陈述阶段表示认罪悔罪。
樱桃父亲陈先生告诉记者,再次见到保姆吴女士,心情非常痛恨,吴女士在庭审现场表示认罪,但全程的表述前言不搭后语,对案件的具体情况,吴女士均表示已经记不清楚了,大脑一片空白,“她在法庭上不停地哭诉,想博取原谅,从中没有感受到她的一丝悔意,我是不会原谅的。”
陈先生表示,已向法庭提交了补充资料,希望能有得到一个公平公正的结果,若判决不满意将申请上诉。
大象新闻此前报道,2022年6月14日,保姆提着滑板车带着孩子走进电梯间,电梯下行至1楼后,保姆提着滑板车走出电梯,电梯门即将关闭时,她发现孩子并未跟出,试图用滑板车挡住电梯门未果,电梯门随即关闭,孩子被遗留在电梯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