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护学岗”引发争议:强迫别人提供无偿劳动是违法行为【微发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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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护学岗”引发争议:强迫别人提供无偿劳动是违法行为

   日期:2023-05-14 00:03:52     来源:互联网    作者:微发信息网    浏览:56    
核心提示:近日,一则四川乐山井研县“某学校要求家长轮流站岗执勤”的投诉信息在网络上传播,引发热议。

原标题:“家长护学岗”惹争议:实现家校共育需厘清责任边界

近日,一则四川乐山井研县“某学校要求家长轮流站岗执勤”的投诉信息在网络上传播,引发热议。该消息称,上述学校还微信排班站岗。投诉内容认为学校的要求过分了,“学生在校期间归学校管,如果有需要偶尔去帮忙是可以的,按照上班一样排表打卡,那家长怎么工作生活?”(5月11日封面新闻)

一方观点认可该地学校做法,认为像井研县这样“护学岗”的设立有助于保护孩子的人身安全;而另一方观点则认为学校这种做法实质上是在“捆绑家长”。笔者认为,轮流值班式“家长护学岗”所折射出的是目前“家校合作共育”的异化状态。想要真正实现家校合作共育,学校和家长必须厘清责任边界。

学校设立“护学岗”的初衷本是为让热心家长参与学校管理,但最终往往演变为打着“家校合作”的名义强迫家长充当免费劳动力的结局。其中不乏积极报名“自愿”站岗的家长。学校号召有空闲时间的家长做志愿服务,这种做法无可厚非,但前提为家长是真正的“自愿”。家长不是学校雇佣的保安,学校不支付工资给家长,双方也无签订劳动合同,学校无权要求所有家长依次在学校大门“站岗放哨”。强迫别人提供无偿劳动是违法行为,家长无义务为学校志愿服务。

与此同时,学校实行的“家长护学岗”实际上模糊了双方责任。就校门口安全而言,《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这部分区域责任由学校和政府部门承担,属于学校分内的事情,应当由学校雇佣保安解决。即便学校人手不够,校门口也属于社会治安范畴,主要靠的是城管、交警等相关主体来维护,而家长的主要任务则是负责接送好自家孩子。如今,“护学岗”力量的组成为“民辅警+教职工+保安+家长”四方,家长作为未曾受过安保训练的非专业人员,未必能第一时间就知道该如何保护孩子。况且现在学校周边的管理已经趋于成熟,家长“护学岗”其实也只是形同虚设罢了,其存在可能只会加剧校门口交通的拥挤和堵塞。于情于理,家长都没有必要充当安保人员去维护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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