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八年“红牛”商标之争仍未结束。
4月23日,饮料品牌红牛(Red Bull)创始公司天丝医药保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丝公司”)向澎湃新闻记者表示,收到来自黑龙江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黑龙江高院”)的判决书,一审判决华彬旗下的合资公司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立即停止生产、销售“红牛维生素功能饮料”并赔偿天丝公司1亿元。
针对天丝公司公开判决书一事,4月24日,澎湃新闻记者致电“红牛维生素功能饮料”客户服务热线,官方客服表示:“公司仍处于司法过程中,还没有最终的司法结果。”对于华彬集团是否会提起上诉,该客服并未正面回应,仍强调目前处于司法过程中,并表示目前公司“正常生产销售”。
来源:天丝公司供图
华彬四工厂被判侵权,回应称依法上诉
据天丝公司提供的黑龙江高院判决书,4月12日,黑龙江高院就天丝公司针对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北京红牛饮料销售有限公司、北京红牛饮料销售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侵害红牛商标专用权纠纷一案,做出一审判决(【2017】黑民初12号)。
黑龙江高院判决,合资公司立即停止生产侵犯“红牛”系列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红牛维生素功能饮料”;北京红牛销售公司立即停止销售侵犯“红牛”系列商标专用权的商品;同时判决二被告连带赔偿原告天丝公司经济损失1亿元人民币。
据天丝公司提供的判决材料,至此,华彬集团旗下四家红牛工厂,即红牛维他命饮料(江苏)有限公司、广东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红牛维他命饮料(湖北)有限公司与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在2021年至2023年陆续被判侵权,法院判决华彬集团旗下红牛工厂立即停止销售侵犯“红牛”系列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累计被判罚约4.49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