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部部长王广华4月25日在全国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会议上宣布,我国全面实现不动产统一登记。
这意味着经过十年努力,从分散到统一,从城市房屋到农村宅基地,从不动产到自然资源,覆盖所有国土空间,涵盖所有不动产物权的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全面建立。
我国以民法典为统领,以《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为核心,以实施细则、操作规范、地方性法规等为配套支撑的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体系基本成型。
2013年3月,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机构,提出将分散在多个部门的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实现登记机构、登记簿册、登记依据和信息平台“四统一”改革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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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部:全国累计颁发近8亿本不动产权证书
记者今天(25日)从全国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会议上了解到,今年是不动产统一登记改革实施十周年。十年来,全国累计颁发不动产权证书7.9亿多本,全面建立和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
土地、房屋等不动产是企业和群众最普遍、价值最高的财产,通过不动产统一登记,可以明晰产权,避免企业和群众权益受损。
自然资源部表示,目前全国有约3000个大厅、40000个窗口,每天为40万群众和企业提供各类登记服务,累计颁发不动产权证书7.9亿多本、不动产登记证明3.6亿多份。此外,2000多个市县同步颁发电子证书证明3.3亿多本。
自然资源部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局长田文彪表示,(各地)不动产登记服务能力和水平稳步提升,实现从“多地、多门、多次”办理到“一窗、一网、一次”,甚至“不见面”办成,最大限度地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间、降成本,一般登记和抵押登记实现5个工作日内办结。
田文彪介绍,十年来,我国以《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为核心,以实施细则、操作规范、地方性法规等为配套支撑的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体系基本成型。《不动产登记法》已经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国家、省、市、县四级联通的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平稳运行,不动产登记数据库覆盖全国、实时更新,包含15亿多条不动产登记信息。
田文彪表示,下一步要持续提升不动产登记法治化、规范化水平,维护好各类产权主体的合法权益,更加有力地保护产权。加强登记信息共享、分析和应用,发挥数据效用,更加充分体现登记数据价值。
据了解,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还积极推动历史遗留问题导致的不动产“登记难”问题,共解决了1100多万套房屋办证问题,惠及2600多万群众。
见“证”,又一个权利的春天——不动产统一登记十年簿证建设成效述评
开栏的话
新时代十年,我们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新时代十年,不动产登记从分散到统一,也取得了历史性进展、发生了历史性变革,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实的产权保护。产权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石,不动产登记是产权保护的重要制度,是自然资源管理不可或缺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是永恒的事业。如今,登记机构、登记簿册、登记依据和信息平台“四统一”已全面实现落地,不动产统一登记越来越便利,进入了不可逆转的历史进程。时代是出卷人,我们是答卷人,人民是阅卷人。为更好地记录这一改革历程和成效,《中国自然资源报》开设“新时代十年不动产统一登记改革答卷”栏目,全面深入报道不动产登记在保护产权、保障交易和生态安全、便民利民等多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以及取得的丰硕成果。
7832.3万!这是刚刚发布的《2022年中国自然资源统计公报》中我国不动产权证书全年的颁发本数。对比2018年~2021年全国不动产权证书的发放量,其阶梯式增长势头明显。
从2015年的第一本到目前累计的7.9亿余本证书,不动产权证书颁发数量剧增的背后,是我国全面启用、积极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簿证,不遗余力加强产权保护、保障交易和生态安全、便民利民的外在显化。
统一不动产登记簿证是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内在要求。登记簿是不动产登记核心载体,证书是权利人享有权利法定凭证,统一不动产登记簿证意义重大。
不动产权证书
登记簿的统一
是统一登记的内在要求
《民法典》第216条明确,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
在北京大学法学院房地产法研究中心主任楼建波教授看来,登记簿册是实现“四统一”的重要抓手。
不动产登记作为物权公示的法定手段,不动产物权主体、客体和内容等都记载在登记簿、反映在证书上,只有簿证内容统一,物权变动情况才能得到统一规范的反映,物权才能得到统一严格的保护,不动产交易才有统一的依据,不动产交易良好秩序才能有效建立,企业和群众才能得到便利。登记簿证也是不动产登记信息依法查询的主要内容,登记簿证统一,依法开展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才有基础。
2014年11月,国务院颁布《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专章的方式从不动产登记簿的统一、内容、编制、介质、保管及救济措施等重点环节,建立起相应的制度体系——
一是明确了登记机构应当设立统一的不动产登记簿。二是明确了不动产登记簿“物的编成”原则,以不动产单元为基本单位进行登记。三是明确了登记簿的内容包括不动产的自然状况、权属状况、权利限制、提示事项等。四是明确了登记簿应当采用电子介质,暂不具备条件的,可以采用纸质介质。五是强调了登记簿的公信力,登记机构应当依法将各类登记事项准确、完整、清晰地记载于登记簿。六是明确了登记簿的统一管理要求,由登记机构统一管理、永久保存并指定专人负责,也表明包括登记簿有别于一般档案资料,须由登记机构统一管理。
“登记簿的统一,既是统一登记的应有之义,又是统一的信息平台建设的基础。《条例》改变了现实生活中各部门分设登记簿的状况,其中第八条对登记簿册的统一设立作了明确规定,同时对登记簿应当记载的事项进行了明确,从法规制度层面上实现了登记簿册的统一。”楼建波表示。
此后,在与有关部门完成数据资料移交、做好衔接的基础上,原国土资源部广泛收集、借鉴相关国家、地区以及国内不同类型不动产登记簿册证书式样,研究设计并初步形成了统一的簿证式样。
2015年2月15日,原国土资源部印发《关于启用不动产登记簿证样式(试行)的通知》,不动产统一登记簿证样式新鲜出炉,《不动产登记簿》《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等闪亮登场,这标志着我国物权法治建设迈向具有重大突破意义的关键节点,意味着我国公民的不动产财产权从此受到了法律更统一、更全面、更权威、更庄严地保护。
不动产权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