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身边有“间谍”活动,应该怎么做?惊心动魄地跟踪?机智勇敢地“侦察”?
发现间谍活动第一时间怎么做:首先保护好自己的安全,拨打12339,向国家安全机关报告。
什么是间谍行为?
根据《反间谍法》第三十八条规定,间谍行为是指下列行为:
(1)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实施或者指使、资助他人实施,或者境内外机构、组织、个人与其相勾结实施的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活动;
(2)参加间谋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的;
(3)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以外的其他境外机构、组织、个人实施或者指使、资助他人实施,或者境内机构、组织、个人与其相勾结实施的窃取、刺探、收买或者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或者策动、引诱、收买国家工作人员叛变的活动;
(4)为敌人指示攻击目标的;
(5)进行其他间谍活动的。
公民的义务
1、我国公民有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
2、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及企业事业组织,都有防范、制止间谍行为,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
3、各组织应对本单位的人员进行维护国家安全的教育、动员、组织本单位的人员防范、制止间谍行为。
4、为反间谍工作提供便利或协助。
5、发现间谍行为,应及时报告。
6、在国家安全机关调查情况、收集证据时,应如实提供,不得拒绝。
7、保守所知悉的有关反间谍工作的国家秘密。
8、不得非法持有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
9、不得非法持有、使用专用间谍器材。
公民的权利
1、反间谍工作应当依法进行,尊重和保障人权,保障公民和组织的合法权益。
2、国家对支持、协助反间谍工作的组织和个人给予保护,对有重大贡献的给予奖励。
因协助反间谍工作,本人或其近亲属的人身安全面临危险的,可以向国家安全机关请求予以保护。
3、任何个人和组织都有权检举、控告国家安全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超越职权、滥用职权和其他违法行为。
4、对协助国家安全机关工作或者依法检举、控告的个人和组织,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