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一保洁员入职6分钟摔伤不治身亡 用人单位因未交工伤保险要赔偿超百万
市民李阳到我市一家保洁公司应聘保洁员,入职工作仅6分钟,不慎摔倒受伤,后经抢救无效去世。
近日,甘井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出《认定工伤决定书》,认定李阳是工亡。
因为单位没有给李阳交纳工伤保险,意味着李阳的100多万元工伤待遇得由保洁公司承担。
保洁员入职6分钟摔伤殒命
2021年6月,李阳到市内一家保洁公司应聘保洁岗位,公司通知他第二天到单位报到。
同年6月6日,李阳来到公司,公司向他发放了工作服和清洁工具,并引领他到小区从事保洁工作。
没想到刚上岗6分钟,李阳突然晕倒,单位同事立即拨打了急救电话,并将其送往医院抢救,到医院后经诊断为重度颅脑损伤,虽经医生全力救治,李阳当日经抢救无效死亡。
李阳去世后,李阳妻子张红认为,自己的丈夫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因工作原因摔倒导致颅脑损伤,经抢救无效死亡,应当是工伤。
而保洁公司却认为,公司8点半上班,李阳刚到公司才6分钟,公司领导还没有面试,李阳还没有被正式录用,所以双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公司也没有为他交纳社会保险,因此不应当为工伤。
为证明自己丈夫是工伤,张红委托北京市盈科(大连)律师事务所的王金海律师,到甘井子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确认李阳与保洁公司在出事当天存在劳动关系。
裁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
经王金海律师调查,保洁公司与李阳出事的小区签订了清洁服务合同,承担该小区的保洁工作。
从小区物业调取的监控录像看,事发时,李阳身穿工作服手持水管在现场工作,工作过程中李阳晕倒,头部触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