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ST康美(SH600518,股价2.14元,市值296.69亿元)发布公告称,广东省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揭阳中院)作出《民事裁定书》,宣告康美实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美实业)破产。
康美实业曾是ST康美(以下简称康美药业)的第一大股东,截至4月7日仍持有ST康美7.23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21%,现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ST康美相关人士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康美实业主要是康美药业原实控人马兴田控股上市公司康美药业的持股平台,未有其他实体经营活动,对新康美的影响总体来说是积极的。
上市公司经营不受影响
康美实业成立于1997年,位于广东省揭阳市,是一家以从事商务服务业为主的企业,企业注册资本31亿元,法定代表人为马兴田。在康美药业“爆雷”以前,康美实业一直是上市公司控股股东。
2021年底,康美药业完成了破产重整工作,公司全部债务已通过现金、股份、信托权益等方式实现100%清偿。据康美药业公告披露,已通过原控股股东现金清偿等方式偿还了85.08亿元。
在参与重整后,截至2022年三季度末,广药集团旗下的广东神农氏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广东神农氏)为康美药业第一大股东,持股25.31%;康美实业退为第二大股东,持股5.21%。
2023年4月9日,ST康美相关人士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微信采访时透露了康美实业破产细节。
2022年8月2日,普宁市建筑材料检测中心(以下简称普宁检测中心)以康美实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已资不抵债为由,向揭阳中院申请对康美实业进行破产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