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网财经讯】4月10日,银保监会衢州监管分局披露处罚信息显示,浙江江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江山农商行),因信贷资金被挪用于购买理财等五项违规被处罚,罚款金额185万元。同时,还有三名负责人被罚。
具体来看,江山农商行主要违法违规事实包括,一是贷款三查不到位,信贷资金由他人使用;二是信贷“三查”不到位,信贷资金被挪用于购买理财;三是贷款五级分类不准确;四是投资业务管理严重不审慎并形成风险;五是被质押股权涉及依法限制表决权,未向监管部门报备且未按规定进行信息披露。
银保监会衢州监管分局对江山农商行罚款人民币185万元;对一名负责人处以警告并罚款人民币5万元;对另外两名负责人处以警告。
浙江银保监局批复信息显示,2014年11月,同意筹建江山农商银行,2014年12月,同意江山农商银行开业,注册资本为2.68亿元。该行开业的同时,原浙江江山农村合作银行自行终止,其债权债务由该行承接。根据官网资料,江山农商行成立于2015年1月30日,经历了江山市信用联社、江山农村合作银行的发展历程,截至2020年12月,存款余额255.18亿元,年增33.88亿元;贷款余额174.03亿元,年增28.93亿元。据天眼查工商资料,江山农商银行目前注册资本为3.39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