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的“大连撞人”事件,令很多人都经历了震惊、愤怒和痛心。这个恶性事件令很多人感到害怕!我们正走在路上,突然冲出一辆车、一个持刀报复社会的“垃圾人”或“重度人渣”,这叫人怎么防??
4月7日电,据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消息,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2023年4月7日,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对罪犯刘东验明正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检察机关依法派员临场监督。
2021年10月29日,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本案公开宣判:被告人刘东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刘东上诉后,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最高人民法院复核认为,第一审判决、第二审裁定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依法核准对刘东判处死刑的刑事裁定。
据此前报道,2021年5月22日11时40分许,被告人刘东驾驶其宝马轿车沿中山区五惠路由西向东行驶时,因无法接受投资失败的现实,突然加速车辆,故意冲闯红灯,冲撞多名正在五惠路劳动公园北门人行道斑马线过马路的行人,造成四名被害人当场死亡,一名被害人于当日抢救无效死亡,八名被害人不同程度受伤。之后,刘东驾车继续行驶至五惠路与解放路交汇处,追尾一辆厢式货车,致该货车损坏。随后刘东弃车逃离案发现场。当日13时许,刘东到昆明街派出所,称其驾车与他人车辆发生追尾,但不承认自己开车撞人的事实,在公安机关确定其为本案犯罪嫌疑人后,经审讯,其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