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猥亵女童5年,自称媒体审案牺牲者!
023年3月16日,河北省沧州中院作出了终审判决:
中石油的高级经济师岳仲金侵害李小冉(化名)身体权的事实成立,岳仲金被判赔偿约30万元,其中精神抚慰金5万元。
这时,距离李小冉被猥亵已经过去将近20年。猥亵女童的恶魔,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惩处。
此前,岳仲金被曝光“猥亵女童”后,恼羞成怒起诉媒体“侵犯名誉”,相关案件最终败诉。
岳仲金还曾强调,自己是“媒体审案”的牺牲者,并指责法院“没有担当”“屈服于媒体压力”。
01
女童被父亲朋友猥亵,成年后鼓起勇气报案
压抑多年后,2015年,临近大学毕业的李小冉鼓起勇气,将自己幼时曾遭人持续多年性侵的事情,告诉了父亲李辉(化名)。
彼时,因心理障碍,她无法说出加害人的姓名。大学毕业后,李小冉开始寻求心理治疗。她被多家医院诊断为“复发性抑郁障碍”。男子猥亵女童5年,自称媒体审案牺牲者!
直到2017年,李小冉才告诉父亲,当年侵害她的人,就是父母的同事、好友岳仲金。这时,岳仲金已是中石油规划总院的一名高级经济师。
2017年5月9日,李辉来到北京找岳仲金对质。在李辉拍摄的两段视频中,岳仲金承认,他曾经在李小冉七八岁时,对其进行过两次猥亵;但岳仲金否认存在强奸行为。
在视频中,岳仲金还表示,他愿意承担刑事责任。
岳仲金说出,他是用右手摸了李小冉的阴部。愤怒的父亲捡起路边的石头,砸伤了岳的这只作恶多端的右手。
岳仲金被砸伤后,去做了伤情鉴定,显示是右手指末节骨折,轻伤二级。他还跑去向北京警方控告李辉“故意伤害”。
李辉一度被羁押在海淀看守所。直到一个多月后,海淀检方未予批捕,才被释放回家。
2017年11月,李小冉在父母陪同下报案。
02
因“超过追诉时效”,猥亵男无法被追究刑责
警方曾以岳仲金涉嫌强奸罪,将该案移送检方审查起诉。
2019年1月,检方以强奸“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予起诉。尽管无法认定其强奸,但岳仲金对幼时李小冉进行猥亵的事实,被河北省三级检察院认定。
2019年9月、2020年3月,沧州市检察院、河北省检察院先后作出两份《刑事申诉复查决定书》称:
因岳仲金从未承认其强奸行为,也无其他证据印证,因此构成强奸罪的证据不足,但构成猥亵儿童罪。
检方同时认为,时隔多年,已经超过了追诉时效,不再追究岳仲金的刑事责任。
李小冉的代理人、四川鼎尺律师事务所主任万淼焱律师指出:
刑事追诉不能的情况下,民事诉讼是李小冉获得“补偿性司法正义”的唯一可能。
2020年6月,李辉作为女儿法定代理人,将岳仲金起诉至法院,要求其就性侵儿童的不法行为进行书面道歉,并赔偿损失。
河北省任丘法院称,根据警方、检方材料,能够证实岳仲金在李小冉幼年时对其实施了猥亵,李小冉身体权受到侵害,岳仲金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任丘法院判决:岳仲金应当就其猥亵李小冉的民事侵权不法行为,进行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总计约30万元,其中精神抚慰金5万元。男子猥亵女童5年,自称媒体审案牺牲者!
2020年7月,岳仲金任职的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规划总院对岳仲金作出了“开除党籍,行政留用察看二年”的处分。
这份“处分”报告称,岳仲金作为国家工作人员,违反社会管理秩序,多次猥亵不满12周岁儿童,猥亵行为间断性持续长达5年左右,情节严重,造成较大社会负面影响。
03
恶魔被曝光,恼羞成怒起诉媒体“侵犯名誉”
2020年,凤凰周刊、红星新闻、中国新闻周刊等多家媒体披露了岳仲金猥亵幼女一案。
随后,岳仲金委托北京道生律师事务所律师周密,在网络发布了一份“律师公开声明”,称“媒体可以再等一等,不必急于发声,更不可公器私用,借机炒作案件”。
这份声明还称,“媒体是把双刃剑,不负责任的报道可能影响司法公正以及舆论氛围,可能对审判和公民权利构成双重侵犯。媒体审判案件,我们坚决反对。”
同时,岳仲金还将报道其恶行的几家媒体起诉至法院,称相关报道“听信一面之词、未经调查核实,内容严重偏离事实”,且直接暴露他的个人信息,对他的生活、工作造成极大负面影响,侵犯了他的名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