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见出租车上下来的男子殴打同行男孩,37岁的李世杰出手制止,拉扯过程中,男子摔倒受伤报警,称被李世杰打伤,要求赔偿3万元。
2月27日,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获悉,目前当地警方主持双方调解协商,李世杰认为自己是见义勇为,太原市见义勇为协会表示,需要先由辖区派出所认定见义勇为行为。
回忆讲述
见路人杯砸拳打男孩他赶紧上去拉架劝阻
2月27日,记者通过一位知情人士联系李世杰。据李世杰回忆,事发1月28日下午5时许,太原市一个茶城的停车场。他和朋友在等人的过程中,看见任某领着男孩坐网约车下车。
“我看见他们说了不到几句话,他就对小孩拳打脚踢,我见打得激烈,当时第一反应是不能把小孩打坏了。他下手程度确实比较狠,我就接受不了,赶紧上去拉架,一下子把他拖开,他站起来就给我了一拳,完了以后他准备打第二拳,我就挡了一下,我推开的时候就碰到他头部了,当时我也是没有意识的。”
当日的停车场监控画面显示,17时37分,任某下车后不仅突然摔东西,随即对同行的男孩拳打脚踢,甚至还用水杯砸男孩。
警方介入
男子称眼睛受伤索要3万派出所民警联系要调解
李世杰表示,任某随后可能感觉不舒服,就坐下了,“我(李世杰)感觉到右下巴这儿也开始疼。”随后对方报了警。
事发当天,李世杰前往辖区千峰路派出所做了笔录,任某到医院检查,“他说他眼睛疼,要去医院。”李世杰说。
李世杰向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证实,几天前,派出所民警联系他表示要调解,“他(任某)就说‘你打伤我了,我做手术花了3000多元,我需要营养费,还要七八千块钱,可能还要复查,总共需要3万块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