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朱列玉接受记者采访表示,燃放烟花爆竹是中华民族千年以来的文化传统,关乎重要的文化产业。建议尽量允许民众在春节和重大节假日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其他时段可实行限放或禁放,因地制宜、科学合理确定禁限放区域、时段和燃放品种,保护和支持烟花爆竹传统产业健康发展,以弘扬传统文化,顺应民情民意。
朱列玉建议加强对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出台和完善烟花爆竹产业政策和产品标准,引导产业标准化、规范化发展。朱列玉认为,不能因为有可能产生伤亡事故而彻底禁燃,而是加强管理,让烟花爆竹回到生活中去,为重大节日增加节日气氛。
此前报道:
委员联名提案:在春节期间放开烟花爆竹燃放!
1月6日上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八届张家界市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在市委礼堂开幕。
当天,市政协委员覃龙、许勇、罗万琼、李森林、李红艳等多名委员对春节燃放烟花爆竹提出建议,一致同意联名提案:《关于我市燃放烟花爆竹“禁改限”的提案》,建议在春节期间放开烟花爆竹燃放。
“春节即将来临,燃放烟花爆竹是百姓对新的一年美好生活的祈愿,我市应科学合理保留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传统文化习俗,改‘禁’为‘限’,有利于继承和发扬燃放烟花爆竹这一千年民俗。”市政协常委、市新阶联执行主席覃龙建议,我市应参照山东滨州、东营,辽宁大连、珠海市等多地调整燃放烟花政策,对烟花爆竹燃放实施“禁改限”,春节期间放开烟花爆竹燃放,即自除夕至正月初五、正月十五可以燃放烟花爆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