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下没有一辆实体单车却可以让用户畅骑各大品牌共享单车?记者近日从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获悉,该院对一起网络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作出判决,认定被告“全能车”运营方构成不正当竞争,赔偿原告哈啰单车运营方6150万余元。
“全能车”App2017年上线,借助模拟登录等技术手段,使得用户只需注册一个账号,便可以解锁包括“哈啰单车”在内的各大品牌共享单车。虽然用户仍要向各共享单车品牌支付车费,但无需下载多个App。凭着这一便利性,“全能车”在短时间内积累了大量客户。这引起了品牌共享单车的不满。
哈啰单车获赔6150余万元
哈啰单车运营方认为,“全能车”劫持并分流了其现有及潜在客户,攫取本属于其本身的交易机会和商业收益,并增加其运营和维护成本,侵害其及其用户的切身利益,构成不正当竞争,遂将其诉至法院,要求“全能车”运营方刊载声明、消除影响,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1.2亿元。
“全能车”运营公司辩称,App的信息聚合功能可以实现按需共享的高效分配,消除单车企业盲目投放实体单车的资源浪费,同时增加消费者福祉,让用户有车即骑行,不必下载、注册多个品牌,而且用户骑行时均使用真实账号、足额付费,未增加单车企业的运营成本。
徐汇法院认为,“全能车”的出现直接冲击并颠覆了哈啰单车等共享单车企业“互联网信息运维——共享单车硬件提供——向消费者提供服务”的闭环商业结构,通过引入不同共享单车的品牌选择,直接增加了供应来源,不但成为单车骑行市场交易机会的直接争夺者,也影响和改变了各项市场机制对资源配置功能的发挥,故法院认定“全能车”运营方具有竞争属性,可以适用反不正当竞争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