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娄底。刘女士(化姓)向记者反映,2月10日晚,31岁的弟媳陈女士(化姓)和四名麻友打麻将、喝酒直到第二天凌晨2时许。其丈夫刘先生(化姓)接到消息后开车前去接她回家,但中途出现意外,陈女士跳河不幸身亡。
据报道,女子的姑姐刘女士介绍,弟媳陈女士今年31岁,是双峰当地的一名护士,有两个孩子。当天晚上去麻将馆打麻将,大概0点打完麻将后,又和四名男麻友去喝了酒,大概凌晨2点多,弟弟开车去接她回家。
两人见面后,陈女士坚持不坐车,于是她在前面骑着摩托车,刘先生在后面开着车,因为当天下了雨,陈女士摔了一跤,突然给家里打了电话,说出了轻生的念头。后来刘先生一直陪着妻子,就在妻子说想要抽根烟,刘先生转身拿打火机的功夫,陈女士跳入河中。
经当地公安机关调查,陈女士系自己跳河溺水死亡,家属无异议。
陈女士家属认为,当晚和陈女士一起喝酒的麻友没有承担必要的救助和照顾义务,希望四位麻友能承担责任,并且向媒体进行了求助。
对于这件事,网友们也是各执己见,有人认为事情可能没有那么简单,大半夜和几个男的去喝酒打麻将,然后回家途中又发生这种意外,太蹊跷了。
还有网友表示:对方已经完好的交给了丈夫,那接下来的事情就和对方没关系了,现在发生意外了,要求赔偿,这是讹人。
媒体报道称,记者咨询了北京市中闻(长沙)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凯。
刘凯分析认为,如果当晚陈女士与麻友打完麻将后,相约共同饮酒、且丈夫刘先生没有来接其回家,因几人共饮行为使共饮者产生互相提醒饮酒不过量和对醉酒者的照顾及安全注意义务,而有义务作为却不作为及作为不当的,构成侵权。因此,麻友是否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关键在于麻友的行为是否违法,主观是否过错,且陈女士坠河身亡与麻友的违法行为之间存在因果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