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公公婆婆身体还好吧?”“你家那边的幼儿园学费贵吗?”“我们公司会发儿童节福利,你需要几份呢?”……
这些问题不是朋友间的寒暄,而是今年30岁的北京求职者张梅在过去半年的面试中常常被问到的问题。
根据国家现有规定,企业面试时不得询问妇女婚育情况。但张梅回忆,她所应聘的企业几乎都会通过旁敲侧击来得到想要的答案。
来自浙江杭州、陕西西安多家企业的HR(即人力资源)也向《法治日报》记者透露其“对策”:不要从正面问,而是像唠家常一样从应聘者生活状态、家庭成员、业余爱好等情况获取;招聘表里有婚育情况,如果求职者拒绝填写,那就让对方回家等消息,这往往意味着面试失败。
事实上,妇女遭遇职场性别歧视现象存在已久。智联招聘发布的《2022中国女性职场现状调查报告》显示,61.2%的女性在求职中被问及婚育情况,高于上一年的55.8%;38.3%的女性表示婚育影响职场前景;11.9%的女性因性别升职加薪不顺。
基于此类现象,相关法律政策为女性职工撑起“保护伞”。如去年修订通过、今年1月1日起实施的妇女权益保障法,将就业性别歧视纳入劳动保障监察范围。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近日印发《北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表(涉及妇女权益保障法部分)》,明确用人单位在招录(聘)过程中,以性别为由拒绝录(聘)用妇女或者差别化地提高对妇女录(聘)用标准或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降低女职工的工资和福利待遇等行为,最高可处五万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