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岁男女相识一个月后坠入爱河,男方出手阔绰,恋爱两年向女友转账500多笔,共计140多万元。对此,女友欣然接受,有时甚至还会主动要求。
可惜两人两年后还是曲终人散。分手后,女方突然收到一张法院的开庭传票。原来,男方以撤销赠与为由,把女方告上了法庭。
恋爱期间的转账到底是附条件的赠与,还是自愿的?这些钱男方还能不能要回来?近日,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审结了这样一起赠与合同纠纷案。
“谈恋爱时我咨询过律师,不管赠与多少钱,分手了都是可以要回来的。”温州小伙小方说,自己是把小刘当作结婚对象处的,为了结婚,家境优渥的他不仅负担两人日常全部开销,还时不时转账给小刘用于美容、消费等。
小方转账的数目不小,动不动就是“1314”“5200”,多的时候甚至十几万元。经法院调查确认,这两年小方给小刘转账500多笔140多万元,期间小刘还了17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