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近日,一位家长在网络上发帖称,2020年11月,其8岁儿子郭某在福州市鼓楼区某小学上课期间,因身体不适,10分钟内7次举手示意,但任课老师没有带其离开教室。下课后,孩子由老师搀扶走下楼梯,下楼梯时孩子摔倒在楼梯拐角处。随后,孩子父亲赶到现场拨打了120,将其送往医院。在医院里,孩子深度昏迷后不幸离世。2月11日,男孩妈妈在社交平台发文详述此事
关于网上质疑的问题,我现在作出如下回应:
1、事发两年多了,为什么现在才在网上发声?
我们本来并不想在网上发布这件事,因为我们也想早点走出来,孩子已经走了,再做什么他也回不来了,但是一审结果我们实在无法接受,由于二审还在进展中,有新的结果一定第一时间告诉大家!请大家耐心等待,相信法院会公平公正的处理!
事发后,当事老师鲍晗青没有受到学校的任何问责,还是照常上课。两年间,学校老师都没有对我们有过一句道歉。而我们为了救孩子,在医院住了280天,花了巨额医药费,在家里护理了190天,不眠不休的守护。
我们陷入深渊,午夜梦回,常常泪流满面。
尤其是在还原过事发现场的情况后,如果班主任鲍晗青老师能多一点点责任心、同理心、职业道德和良知,我们的孩子能早一点点送医,不在下楼梯时摔那一跤,或者在上课时早点处理!学校有校医,但是从孩子求救到120到达的四十多分钟里,都没见过校医的身影。哪怕任何一个缓解处置得当一点,我们的孩子也不会失去生命,我们的生活也不会破碎。
我们认为鲍晗青没有基本的职业素养,对我们孩子的死亡负有不可推卸的直接责任。
我们希望二审法官能重视我们的诉求,而不是听信学校代理律师的所谓“孩子举手不是举手,而是在挠头”这样的诡辩。
我们一审说了,没有用,逼不得已,发布在网络上,请大家来评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