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村支书隐瞒跨省行程获刑两年,妻子称仅10多公里,是探望患癌亲家母最后一面,法院:可申请再审,同行人员已获释
随着新冠病毒感染回归“乙类乙管”,此前的涉疫类案件该如何处置,最近在网络引发热议。
河南固始县某村村支书胡某甲是涉疫案件的一名当事人。去年4月,他和妻女等人跨省探望病危的亲戚,隐瞒行程回村后,他被检测出新冠阳性。最终,因妨害传染病防治罪,他被固始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两年。
1月12日,固始县法院新闻发言人霍精锐告诉九派新闻,由于胡某甲并未上诉,该判决已生效,其现在正在服刑。
此前,1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等五部门联合出台《关于适应新阶段疫情防控政策调整依法妥善办理相关刑事案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自1月8日起,不再以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罪处罚涉案者,正在办理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及时解除羁押状态。
霍精锐表示,《通知》下达后,对正在审理的案件(指尚未作出生效判决的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肯定要解除强制措施。但《通知》对胡某甲这样处于服刑期的当事人,“没有实际影响”。
霍精锐还提到,曾与胡某甲同车出行的一名涉案人员,在另案处理时,因不服一审判决表示上诉,其所属案件一直处于审理阶段。按照《通知》规定,司法机关现已对其解除羁押状态。
“(当事人)可以申请再审”,霍精锐最后说道,“法院暂未收到当事人(胡某甲)或家属的再审申请。”
事发:驱车跨省探望亲属,隐瞒行程回村后被测出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