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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资料显示,1月11日,刘暖曦新增被执行人信息,执行标的71.93万余元,执行法院为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
此前报道:
1月12日早上,从江歌母亲江秋莲处获悉,其向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刘暖曦(原名刘鑫)赔偿金一案已通过审核,法院已立案。公开资料显示,1月11日,刘暖曦新增被执行人信息,执行标的71.93万余元,执行法院为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
▲江秋莲
江秋莲在江歌墓前读判决书(图片来源:江秋莲个人微信公众号)
据北京青年报,2022年12月30日,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通报了江歌妈妈江秋莲与刘鑫(已改名刘暖曦)生命权纠纷案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判决显示,法院综合考量事发经过、刘鑫的过错程度、因果关系等因素,确定刘鑫承担496000元的损害赔偿数额,符合法律规定和本案实际。
江秋莲作为江歌的母亲,含辛茹苦将江歌抚养成人并送江歌出国留学,倾注了大量的心血,寄予了很高的期望,而江歌在国外突然遇害身亡,致使江秋莲中年丧女,精神上受到极大打击,遭受了严重的精神损害,应予抚慰。
刘鑫在江歌因对其施救遇害死亡后,未能正确处理与江歌母亲江秋莲的关系,进一步加剧了江秋莲的精神痛苦,加重了精神损害后果。
一审法院综合考虑侵权性质、事实情节、损害后果、事后态度等因素,确定200000元的精神损害赔偿数额。据此,刘鑫应在判决生效后的规定期限内赔偿江歌妈妈近70万元。
1月10日,江秋莲向媒体表示,她仍未收到刘鑫的赔偿,已向法院提交了强制执行的申请。
值得注意的是,1月3日,江秋莲发文不满刘鑫对赔偿款发起募捐,引发众多网友关注。
对于近70万赔偿款,刘鑫称“如果有人愿意帮我,我叩谢你们,我会一笔笔记下,大恩大德,希望有机会报答。
1月3日晚间,刘鑫发布微博,称文章打赏已经被关闭,总共收到2.56万元。“善款必须善用,每一分我都会用于支付法院判的赔款。请善人们截图保存你的善款记录,等我还完法院赔款,就一笔笔退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