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2日,上海静安警方发布了一则警情通报,34岁男子王某某等人误以为他人对其拍照,殴打他人致轻微伤,警方对存在殴打他人违法行为的王某某、孙某某作出行政拘留7日。因王某某等提请行政复议,警方对四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随后,记者通过权威信源获悉,打人者王某某系王思聪。(据1月12日《新京报》)
警方通报 (来源:微博)
以王思聪的知名度,走在路上会被人拍照,正常;他不喜欢被人拍,也正常。未经他人同意擅自拍照,的确是没有礼貌,甚至侵犯人身权利的行为。然而,但凡有些法治观念的人都明白,比起拍照,当街殴打他人的行为更为严重,影响更为恶劣。不愿意被拍的话,可以劝拍照者删除,可以报警处理,也可以固定证据,提起民事诉讼,但绝对不应该当街打人,如此冲动野蛮,闹得人尽皆知,隐私也没了,还难逃法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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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如果这样的事是王思聪做出来的,想想倒也不奇怪。“网红富豪”王思聪,身为曾经的“国民老公”,后来的“娱乐圈纪委”,原本是张扬高调的“二世祖”代表,后来因为投资电竞风生水起,摇身一变成为年轻有为的“王校长”。后来又因为跟主播交往,暴露出油腻的一面,被网友嘲为“葱油饼”,直到2022年4月19日下午,其账号因言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而被禁言。这位公子哥,一贯的人设就是有钱不怕事,什么都敢说,怼天怼地怼空气,自诩“性情中人”。这样的性格做派,一时冲动触犯法律,真的一点都不令人惊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