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都市报消息,江秋莲诉刘暖曦案二审宣判第五天,围绕法院判决的近70万赔偿,1月3日,江秋莲在微博发文披露,刘暖曦(曾用名:刘鑫)正对法院判决的赔偿款发起网络募捐,江秋莲申请微博管理员处理和关闭刘鑫的微博账户。
刘鑫在2日晚和3日通过微博先后回应募捐称,“会公示去向”,称打工挣钱后会全部归还。
南都此前报道,2022年12月30日,江秋莲与刘鑫生命权纠纷案二审维持原判。青岛中院认为,刘鑫作为侵害风险的引入者和被救助者,未履行对救助者江歌负有的注意、救助、安全保障义务,对江歌遇害存在明显过错,其过错行为与江歌死亡后果之间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刘鑫应当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
赔偿数额显示,除了一审法院判决的赔偿江秋莲各项经济损失49.6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20万元及案件受理费外,刘鑫需承担二审案件受理费1.076万元。
2022年12月31日,南都记者从江秋莲处获悉,其在该案一审期间公开表示拟捐出赔偿款的初衷没变,等刘鑫履行了法院判决,她打算代表女儿江歌,捐出该案全部赔偿款给公益机构或相关部门,帮助有需要的人。在后续采访中,她披露打算捐款给失学女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