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2月26日晚间,国家卫健委发布《关于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的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更名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自2023年1月8日起,将新冠感染由“乙类甲管”调整为“乙类乙管”,不再实行隔离,不再判定密切接触者,不再划定高低风险区,不再对入境人员和货物等采取检疫传染病管理措施。
新冠“改名”到底改变了什么?
11月27日,国家卫健委新冠疫情应对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专家组组长梁万年解读《总体方案》时介绍说,当前,我国法定传染病共有40种,其中甲类2种,乙类27种,丙类11种。甲类传染病包括鼠疫、霍乱。乙类传染病包括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等。其中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和炭疽中的肺炭疽,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丙类传染病为监测管理传染病,包括流行性感冒等。已经执行3年的“乙类甲管”防控政策即将调整,将给国人未来生活带来哪些影响?针对《总体方案》提出的12个主要措施,“环球时报健康客户端”特邀呼吸科、感染科专家和基层医务人员进行解读和探讨。
问题1:如何看待“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更名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著名呼吸病专家、中华医学会呼吸病学分会前任主任委员刘又宁:新冠疫情在2019年底暴发,其命名是有一个过程的。最初被命名为“不明原因肺炎”,因为当时大多数病人都有肺炎症状,并且病因不明,后来鉴定出病毒,所以被命名为“新冠肺炎”。再后来,有相当一部分病人已经没有肺炎症状,所以我认为应该称为“新冠感染”更确切一些。2020年2月8日我就通过媒体阐述了这个观点。随着奥密克戎变异株成为主要流行株以来,致病力减弱,感染后发生肺炎的病例越来越少,因此再叫“新冠肺炎”明显不合适,有可能引发百姓恐慌。考虑到肺炎仅反映了病毒感染后较为严重的患病状况,不能概括所有感染者临床特征,将“新冠肺炎”更名为“新冠感染”有特殊的意义,不仅更加符合目前的疾病特征和危害,还有助减少大众的恐慌心理,能够心平气和地客观对待这种疾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