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免费赠药要写一份“免责声明”?律师:没必要
近日,“免费赠药”“余药共享”等善行和爱心在邻里、陌生网友间接力,这种互帮互助的公益行为温暖着彼此,也缓解了药物的暂时性短缺。
然而,有人担心“是药三分毒”,如果受赠一方吃药后出现不良反应,赠药一方要承担法律责任,因此最好在赠药时写一个“免责声明”。
记者就此问题采访了律师,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许浩表示“没必要”。
记者了解到,目前民间“免费赠药”的方式主要两种,一种是距离较近的街坊邻里间,大家在业主群、居民群内发布求助信息,继而分享药物。
另外一种则是距离较远的同城网友间,通过“抗击新冠疫情公益互助”微信小程序等网络平台,发布信息,互通有无。
免费赠药在法律上属于什么性质的行为呢?
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许浩表示,免费赠药属于好意施惠,又称情谊行为,是指当事人之间无意设定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而由当事人一方基于良好的道德风尚实施的使另一方受恩惠的关系,旨在增进情谊的行为。
好意施惠是一种在生活中极为常见的做好事行为,如好意搭乘、见义勇为等。
虽然大家分享的大都是布洛芬、对乙酰氨基酚等常见的非处方药,但这些药物均存在一定的药品禁忌,用法、用量不当可能引发不良反应。
有人因此担心,一旦受赠一方服用完药物后,出现不良反应,赠药一方需承担法律责任。
为避免这种情况,有人建议,赠药一方在赠药的同时写明一份免责声明,以免除自己的责任。
“除非是赠药人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情况,受赠人即使服药后有不良反应,赠药人也不承担法律责任。故意或重大过失是指赠药人明知药物是过期药物,或者是假药、劣药,或药品被污染的情况,否则赠药人不承担法律责任。”许浩说,“基于此,赠药时写一份免责声明没必要。”
女子赠药反遭邻居踹门辱骂!警方通报
近日,网传浙江杭州一女子赠送感冒药给邻居男子,因头晕延误了一会,反被该男子上门踹门辱骂,引发热议。
针对此事,杭州市公安局拱墅区分局发布通报。
【通报全文】
近日,我局上塘派出所辖区发生一起因赠药引发的纠纷。现就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2022年12月23日20时39分,上塘派出所接吴某报警称,在拱墅上塘街道某小区其住处有人踹门。
接警后,上塘所警力立即赶至现场处置。
经现场了解,吴某向马某赠药,马某因2次上门取药未联系到人,认为自己被愚弄。
后双方在微信上起争执,马某折返与吴某发生口角、辱骂并用脚踢门。
因考虑双方当事人均已患病、身体不适,且事情因误会引发,派出所民警在现场进行调解,并对马某进行了口头警告。
双方对此表示认可,并在110处警现场登记表上签名确认。
12月24日,上塘派出所接到一自称热心网友的群众来电,询问该事件情况,接听电话的工作人员答复“已互相道歉、达成谅解”,因该名工作人员并非事件处置相关人员,对事件具体情况不了解,其答复的情况与事实不符。
派出所已对该名工作人员进行严肃批评教育,同时对因此事给当事人带来的困扰致以歉意。
下一步,将加强对相关工作人员的培训教育,避免类似情况发生。
目前,在警方的批评教育下,马某已认识到错误并以道歉信的方式向吴某致歉。
当前,全市正积极倡导邻里互助、团结抗疫,公安机关将最大限度保障“互助者权益”,保护善良、呵护热心,共同维护好特殊时期下的社会互助机制。
【此前报道】
此前,据南方都市报消息,此事发生于12月23日晚间,据该女子表述,她是一名医学生,近期会向缺药的邻居无偿赠送一些药品救急。
当天20时6分左右,涉事男子联系她要上门取药。
当时,她已为阳性患者,头晕不适,动作有所延缓。
12分她发了地址,29分该男子来到她家门口敲门,后开始踹门。
此时,该女子正在剪药,33分把药给了男子,并说他“踹门很没有礼貌”。
在拿到药的情况下,20时38分,该男子突然又开始踹门,并辱骂女子,“那你咋没死啊,你咋现在站得好好的。你是什么东西,敢教育别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