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场监督管理局的通告得知,产品本身质量没问题,潘粤明道歉也挺诚恳的,商家以后一定要遵守市场规定,在保健品上标清楚“不能代替药物”!希望潘粤明老师的团队审核未来也能更严格慎重!
网友:
潘老师在之前也不知道 这个产品违规。我们相信你
请个法律顾问吧,别让不专业的人害了你
以后擦亮眼睛就行啦,团队把好关,潘老师认真拍戏吧!
潘老师好不容易挣点广告费,结果都赔了,还挨骂
感觉他就是被坑了…这个代言也没让他赚了多少钱吧好像?
跟当年汪涵代言的爱前进一样,出了事儿出来道个歉
近日,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演员潘粤明代言违法保健品广告,被没收违法所得约25.8万元,罚款约25.8万元。
12月6日,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披露信息显示,2021年3月15日,当事人接受委托拍摄了日加满牌日加满饮品(绿瓶装,属保健食品,批准文号:国食健字G20041476)60秒视频和3张平面精修图片用于商业推广。上述60秒视频含有当事人手持日加满牌日加满饮品作“我需要巨大的能量,加满身心。缓解疲劳,增强免疫力,日加满随时为我补充能量”等独白内容,同时视频中显著标明“日加满品牌挚友潘粤明”;上述3张平面精修图片分别为当事人手持日加满牌日加满饮品作饮用状特写的站姿、坐姿照,并显著标明“潘粤明”姓名。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认为,潘粤明以自己的名义和形象为保健食品作推荐和证明的上述行为,违反《广告法》规定,在保健食品广告中作推荐、证明,构成违法代言广告行为。该局对潘粤明处以没收违法所得约25.8万元,罚款约25.8万元的行政处罚。此外,东铪公司违反《广告法》规定发布保健食品广告,被罚款11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