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鹤岗市原市长梁成军,被判死缓
据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消息,12月23日,黑龙江省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远程视频系统,
对鹤岗市委原副书记、市长梁成军贪污、受贿、滥用职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依法以贪污罪判处被告人梁成军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以滥用职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五年;以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五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对在案扣押的犯罪所得及孳息予以追缴,贪污部分发还被害单位,受贿部分上缴国库,不足部分,继续追缴。
经审理查明:
2013年至2016年,被告人梁成军利用担任鹤岗市委副书记、市长职务上的便利,单独或伙同他人侵吞公款共计人民币1.01亿余元;2011年至2016年,梁成军利用担任鹤岗市纪委书记、鹤岗市委副书记、市长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及个人在工程承揽、企业经营、职务调整及晋升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666万余元;2015年至2016年,时任鹤岗市委副书记、市长的梁成军滥用职权,违规向企业出借政府资金,造成财政资金损失共计人民币6000万元;梁成军的财产和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尚有价值人民币2693万余元财产不能说明来源。
此外,梁成军到案后检举揭发他人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