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家卫健委印发新冠病毒感染者居家治疗指南的通知
国家卫健委印发新冠病毒感染者居家治疗指南的通知,如居家治疗人员症状明显好转或无明显症状,自测抗原阴性并且连续两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Ct值≥35(两次检测间隔大于24小时),可结束居家治疗,恢复正常生活和外出。
《指南》指出,新冠病毒感染者居家治疗适用对象,包括未合并严重基础疾病的无症状或症状轻微的感染者;基础疾病处于稳定期,无严重心肝肺肾脑等重要脏器功能不全等需要住院治疗情况的感染者。
在条件允许情况下,居家治疗人员尽可能在家庭相对独立的房间居住,使用单独卫生间。
同时,家庭应当配备体温计(感染者专用)、纸巾、口罩、一次性手套、消毒剂等个人防护用品和消毒产品及带盖的垃圾桶。
《指南》提出对社区(村)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工作要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咨询电话,告知居家治疗注意事项,并将居家治疗人员纳入网格化管理。
对于空巢独居老年人、有基础疾病患者、孕产妇、血液透析患者等居家治疗特殊人员建立台账,做好必要的医疗服务保障。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有需要的人员给予必要的对症治疗和口服药指导。
社区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收到居家治疗人员提出的协助安排外出就医需求后,要及时了解其主要病情,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指导急危重症患者做好应急处置,并协助尽快闭环转运至相关医院救治。
居家治疗人员自我管理要求方面,《指南》指出,居家治疗人员应当每天早、晚各进行1次体温测量和自我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可进行对症处置或口服药治疗。
有需要时也可联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或通过互联网医疗形式咨询相关医疗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