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应急管理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油库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全市所有油库按照一级重大危险源进行提级管理,全面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通知》针对全市油库日常安全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认真对标近年来新出台或修订的新标准、新要求,从特殊作业提级管理、装卸作业严管严控、油库库区封闭管理、设备设施强化管理、压紧压实主体责任、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提升人员安全素质、规范库区道路管理8个方面提出21项具体要求,着力解决部分油库基础设施陈旧、人员年龄老化、设备设施维护保养不到位、应急救援能力不强、安全管理水平不高等现实难题。
《通知》明确,所有动火作业一律按照提升一个等级进行审批管理,强化特殊作业审批把关,严格审批流程,集中时间组织开展特殊作业,压减特殊作业活动次数。装卸油期间,油库工作人员必须在场严格监督作业过程,成品油添加剂要采用管线全程密闭加注方式,所有入库汽车油罐车一律进行人工检查。油库储罐区和装卸油作业区实施“封闭式”管理,所有人员和车辆出入库区登记管理;视频监控系统覆盖全部重要区域,实时上传至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强化设备设施基础管理,建立设备管理档案和实名巡查检查制度,相关人员每日对设备设施进行不少于2次检查、每小时对储油罐区巡检1次。
在役储罐不超过6年应进行1次安全技术检验检测,储罐设备停用超过1年,经检验合格后才能重新使用。每半年对内浮顶储罐浮盘上部气相空间可燃气体浓度进行1次检测。严格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加强承包商管理。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每年组织专业机构或专业人员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风险评估。全市油库要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和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大型油库要积极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化一级企业和全国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
针对工作场所、岗位特点,编制简明的应急处置卡,每季度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每半年组织一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演练。油库设与公路连接的库外道路,油库及油库储罐区的车辆出入口数量、方位和消防车道宽度符合设计规范要求,库区道路、储罐区地面要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持罐体、管路、阀门警示标志、安全标识设置完善、位置恰当,建筑物外墙整洁、无破损,设备设施外观涂层符合规范,无明显锈蚀、污迹,保持良好的外观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