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严密看护的一级护理,老人在护理期间坠床,事故发生后,护理院又没有及时送医!出了这样的事情才判护理院承担30%的责任,觉得少了吗?
江苏苏州,小周兄妹三人将年近90、患有阿尔茨海默病等多种疾病的父亲,送至一家护理院养老。然而不久后却接到消息称,其父亲从床上坠落,因脑出血抢救无效死亡。兄妹三人起诉护理院,要求赔偿37.9万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老人被评定为一级护理,护理院应进行严密照看,而老人却在白天护理期间坠床,属于看护不周,且事故发生后护理院未及时送医,存在失职行为。最终判定护理院承担30%的赔偿责任,共赔偿11.3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