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三“虎”同日获刑,均属孙力军政治团伙
9月21日,三名副省部级“老虎”同日获刑。
这三人分别是重庆市政府原副市长、市公安局原局长邓恢林,上海市政府原副市长、市公安局原局长龚道安和山西省原副省长、省公安厅原厅长刘新云。
值得注意的是,这三人落马前不仅都是兼任公安厅长的副省(直辖市)长,同时也都是“孙力军政治团伙”的成员。
邓恢林受审(图片来源:人民日报客户端)
在庭审中,邓恢林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龚道安因受贿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刘新云因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
三人的受贿数额都在千万量级,分别为4267万、7343万、1333万余元。
其中,受贿数额最大的龚道安获刑最重,受贿数额相对最小的刘新云则获刑最轻。
不过,刘新云除了受贿,还被法院认定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因此被判犯有滥用职权罪,最终两罪并罚。
在庭审中,邓恢林、龚道安与刘新云都被法院认定存在可从轻处罚的情节。
三人到案后,均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犯罪事实,赃款赃物亦已全部追缴,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不过,三人的犯罪事实都很严重,因此也具有依法应当从严惩处的情节。
综合各方面要素后,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而这也意味着这三个“老虎”的案子就此画上了一个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