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版“孙小果”林明学一案的更多细节对外披露。
政知君注意到,9月14日,《湖北日报》披露了湖北省纪委监委第十六审查调查室查办案件的相关细节。
报道中提到,
私人老板林明学一案,背后至少有9个“保护伞”,其中厅局级干部7人、军队干部2人。
林明学曾因集资诈骗罪被判处死刑,但只坐了十年牢就被违法假释,人称湖北版“孙小果”。
湖北“孙小果”
先来说一下,谁是林明学。
公开报道显示,在90年代初期的武汉三镇,林明学是个“响当当的人物”。他是湖北武汉黄陂人,早年经商,还创立了湖北威格集团。
威格集团全线亏损后,林明学远赴广西桂林临桂,取得临桂信用社经营权,后来资金链断裂,该信用社出现挤兑风波,桂林等多地人心惶惶。
1999年6月,林明学在深圳投案。不过,2000年3月,林明学脱逃,之后公安部向全国发布通缉令,最终,警方在北京将脱逃一年的林明学在缉拿归案。
2001年,曾是“全国优秀企业家”的林明学被桂林中院以集资诈骗罪一审判处死刑。
另据2004年的《经贸世界》杂志第5期报道,当年3月21日,广西高院对林明学非法吸储和金融诈骗4亿元一案作出终审判决,这起历时五年,“案卷材料装了一车”的特大经济案尘埃落定。
林明学被法院以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违法向关系人发放贷款罪、信用证诈骗罪、行贿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