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男子和朋友喝22瓶酒后坠楼身亡 家属起诉同饮者获赔17万
近日,重庆。
男子和朋友相约喝酒,2人多次下楼购买啤酒,共计喝完22瓶。
男子醉酒后产生被人“追杀”的错觉,将房屋内的茶几掀翻,并拿着菜刀、棒球棍打砸了楼下车辆。
朋友紧急联系两人共同好友,一起将男子菜刀夺下,随后男子冲上楼,在躲避“追杀”中意外坠楼身亡。
家属随即起诉物业及同饮者,要求赔偿。
法院审理后认为,死者本人应承担主要责任,同饮者存在拼酒情形,赔偿死者父母共计17万元。
物业无法预见和管控,故不承担责任。
近日,沙坪坝法院宣判了这起因醉酒后坠楼身亡引发的生命权纠纷案件,判决陈某对杨某坠楼死亡的损害后果承担20%的责任,向杨某父母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17万余元,涉事大楼物业管理公司不承担责任。
法院经审理查明,2021年6月14日,杨某与陈某相约某鱼塘钓鱼后回到杨某家中。
回家途中,两人购买了12瓶啤酒。
下午6点,两人在家中一边吃饭一边喝酒,期间两人又两次下楼购买了多瓶啤酒,共计喝完22瓶500ml的易拉罐啤酒。
23时40分左右,杨某醉酒后产生被人“追杀”的错觉,将房屋内的茶几掀翻,并携一把菜刀和棒球棍下楼打砸停放在楼下的一车辆。
陈某紧急联系他与杨某的共同好友吕某,一起将杨某的菜刀夺下,杨某随后从楼梯间向楼上跑,陈某让吕某往上追,一直追到了顶楼,发现杨某已经坠楼死亡。
杨某的父母辩称陈某劝杨某饮酒至醉,以致杨某醉酒产生被“追杀”的错觉,坠楼意外身亡,陈某应承担赔偿责任;涉事房屋的物业公司管理不当,未将楼顶消防安全门上锁且该通道无人看管,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导致杨某上到顶楼坠楼意外身亡,也应承担赔偿责任。原告诉请陈某及物业管理公司承担杨某死亡50%的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