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3日,陕西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评定蒋正全为烈士的批复,根据《烈士褒扬条例》有关规定,同意评定蒋正全为烈士。详情如下: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评定蒋正全为烈士的批复
西安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追认蒋正全为烈士的请示》(西政字〔2022〕40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蒋正全,男,1978年3月27日出生,重庆市江津区朱杨镇板桥村人。2022年8月8日上午,蒋正全在西安市阎良区二龙口水库参与抢救落水群众时牺牲。
根据《烈士褒扬条例》有关规定,同意评定蒋正全为烈士。按规定发放一次性抚恤金,其家属享受烈士遗属待遇。
此复。
陕西省人民政府
2022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