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全省育龄妇女的平均生育年龄从2010年的27.98岁提高到2020年的29.09岁。一孩平均生育年龄从2010年的26.37岁提高到2020年的27.33岁。你为什么不那么急着生孩子了?
刚刚,省统计局官方微信号发布《人口 “浙” 十年之人口自然变动》。据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浙江省育龄妇女的平均初育年龄普遍延后,晚育现象比较普遍,全省育龄妇女的平均生育年龄从2010年的27.98岁提高到2020年的29.09岁。一孩平均生育年龄从2010年的26.37岁提高到2020年的27.33岁;二孩平均生育年龄从30.89岁略提高到30.96岁;三孩及以上平均生育年龄则从32.77岁降低到32.02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