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广东、云南、浙江等地报告集中回国人员发生输入性疟疾聚集性疫情,疟疾集中发病和再传播的风险加大。
为持续巩固消除疟疾的防线,国家卫生健康委网站近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防止疟疾输入再传播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地强化疟疾监测工作,加强各入境口岸和隔离点入境人员的疟疾监测,重点关注入境人员的原始来源国信息,对近期出现过发热症状者必须开展疟疾检测,及时发现、尽早处置,在具有再传播风险的地区要及时开展媒介监测和疫点处置,及时阻断传播风险。
《通知》指出,2021年我国成功通过世界卫生组织消除疟疾认证。然而,根据疟疾流行特征,我国疟疾传播媒介和流行条件尚未得到根本性改变,边境等重点地区、劳务输出人员等重点人群仍存在输入再传播风险。
《通知》要求坚决落实落细各项防控措施。针对近期从疟疾流行国家集中回国人员要及时排查,做好入境人员解除隔离后的疟疾追踪监测和管理。要不断完善监测预警工作制度,保持警戒状态,强化日常制度和措施的执行,发现聚集性疫情要及时启动预警和应急处置,防止出现输入继发病例。
各地要按照防止输入再传播技术方案规范疫情处置,严格执行“1-3-7”工作规范,及时开展病例流行病学个案调查及疫点调查和处置,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干预,有效管理输入性疟疾导致的再传播风险。
针对云南省边境地区,要健全完善跨境联防联控机制,严格把守疟疾三道防线,加强边境村寨、边境县重点人群的监测与防控,对边境地区的疟疾防控工作毫不放松,谨防国境线外疟疾疫情向我国输入和传播风险。
另外,加强对边民、边防人员以及往来境外疟疾流行地区务工、旅游、商务、维和等重点人群的疟疾防控知识宣传,引导做好自我防护,谨防境外感染,增强主动就诊、及时治疗的意识,从源头上减少疟疾传播风险。
《通知》还要求充分做好疟疾防控工作保障。各地要加强各级疾控和临床医疗机构疟疾防治能力的培训,保持一线疟疾防治人员的警觉性,提升各级疾控机构的个案流调、疫点处置、媒介调查与控制、实验室检测和应急响应等能力,强化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传染病专科医院和原疟疾流行省边境县乡镇医疗卫生机构的疟疾诊疗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