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北京市2022年政务服务行动计划》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方便参保单位和参保人,8月9日,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和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合发布《关于退休“一件事”网上联办流程(试运行)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进一步优化办事流程。即日起,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确定在本市的参保人员,可以实现养老金申领、享受退休医疗保险待遇和退休销户公积金提取事项网上打包联合办理。一般情况下,人事档案自己管理的参保单位仅需跑一趟提交档案,个人及无人事档案管理权的参保单位无需跑动。
《通告》明确,联合办理主要包括5个环节,分别是:提示告知、提交申请、信息确认、核算发放、社会化管理。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六个月的参保人都可以通过网上提交联办申请。
提示告知环节:人社短信平台将向还有一年时间退休的参保人和其参保单位的社保经办人员发送提示短信,方便参保人和经办人员及时了解相关信息。
提交申请环节:距法定退休年龄还有6个月的参保人,个人和参保单位均可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或北京市政务服务网“办好一件事”专区,通过两种渠道都可以进入“退休打包一件事”平台(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提示操作提交申请。具体申报情况主要分为两类:由参保单位申请和参保人申请。
一类是由参保单位申请:在参保单位缴费的参保人,由参保单位提交申请,并负责提交人事档案等材料,个人应配合单位做好申请和材料提交。其中人事档案在本市公共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委托存档的,由公共人力资源服务中心负责提交人事档案;人事档案存放在外地的,参保单位无需提交人事档案,由本市人社部门发函获取相关信息。
另一类是参保人个人申请:无参保单位的参保人,可以个人网上提交联办申请。其中主要分为四种情况:
第一,人事档案存放在本市公共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或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的参保人,由本市的公共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或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受理申请并提交人事档案等材料(人事档案存放地与社会保险关系所在地不一致的,由社会保险关系所在地的公共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或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受理申请)。
第二,人事档案存放在本市其他机构的参保人,由户籍地或居住地的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受理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参保人须及时通知存档机构按系统提示时间提交人事档案。
第三,人事档案在外地存放的参保人 ,由其在本市的居住地(或在本市最后一家参保单位注册地)所属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受理。
第四,无人事档案的参保人,由户籍地(居住地)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受理申请。
信息确认环节:提交人事档案等材料的10个工作日后,参保单位和个人可登录“退休打包一件事平台”在线查询,并下载《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信息告知单》,人事档案存放在外地的,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关注“申请进度查询”栏即可。
核算待遇环节:对符合按月领取养老金条件的参保人,人社部门将在参保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当月,自动办理减员、核算,次月发放养老金。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可在核算当月20号之后登录“退休打包一件事”平台,在线查询打印《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核准表》。医保部门在核算养老金当月为参保人办理医疗保险在职转退休,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在发放养老金当月为参保人办理退休销户提取公积金,结果均可通过“申请进度查询”栏了解。
社会化管理环节:有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需求的参保单位,可按照社会化模块中提示的申领流程申请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