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明确不得以曾患传染性疾病为由拒绝录用员工【微发信息网】
推广 热搜: 广州  SEO  贷款  深圳    医院  用户体验  网站建设  贵金属  机器人 

上海明确不得以曾患传染性疾病为由拒绝录用员工

   日期:2022-07-22 00:01:48     来源:互联网    作者:微发信息网    浏览:14    评论:0    
核心提示:新华社上海7月21日电(记者郭敬丹、吴振东)上海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21日表决通过《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促进就业工作的决定》,明确全社会应当共同维护公平就业环境,任何用人单位不得因劳动者患传染性疾病而解除其劳动合同,在招用人员时不得以曾患传染性疾病为由拒绝录用,法律

新华社上海7月21日电(记者郭敬丹、吴振东)上海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21日表决通过《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促进就业工作的决定》,明确全社会应当共同维护公平就业环境,任何用人单位不得因劳动者患传染性疾病而解除其劳动合同,在招用人员时不得以曾患传染性疾病为由拒绝录用,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决定即日起施行。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今年上海市就业工作面临严峻挑战。“为此,有必要制定促进就业相关法律性问题决定,更好地动员社会各方共同做好当前稳就业工作。”上海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阎锐说。

决定共12条,进一步明确政府、社会组织、企业等社会各方在当前稳经济、稳市场主体、促进就业工作中的责任。例如,国有企业应当发挥在吸纳就业方面的引领示范作用,充分挖掘和新增就业岗位;上海的市、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充分发挥中小微企业吸纳就业的主渠道作用,扶持和鼓励中小微企业拓展经营、增加就业岗位。银行业金融机构、融资担保机构应当加大对中小微企业融资扶持力度,同时,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功能作用。支持浦东新区在稳定和扩大就业方面创新探索。

根据决定,援企稳岗纾困政策期限届满后,根据国家政策要求和上海市实际,市、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采取相应的扶持措施,支持各类市场主体稳岗促就业。

决定要求,探索建立因疫情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失信的豁免制度。明确上海的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强化对下一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促进就业工作成效的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年度绩效考核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要求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落实主要就业指标和政策措施情况的专项监督和检查,重点督导法规政策落地、重点群体就业、资金保障落实等。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信息由网友自行发布,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发布者负责。微发信息网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以上内容有权利主张(包括但不限于侵犯著作权、商业信誉等),请与我们联系并出示相关证据,我们将按国家相关法规即时移除。

本文地址:http://www.wlchinahc.com/news/hangyezixun/202207/166408.html

打赏
 
更多>同类资讯
0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付款方式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  |  粤ICP备11090451号
免责声明:本站所有信息均来自互联网搜集,产品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均由发布单位及个人负责,请大家仔细辨认!并不代表本站观点,微发信息网对此不承担任何相关法律责任!如有信息侵犯了您的权益,请告知,本站将立刻删除。
友情提示:买产品需谨慎
网站资讯与建议:3123798995@qq.com 客服QQ:3123798995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3123798995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