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暑至,盛夏始。进入7月,我国多个省份出现35摄氏度以上高温天气,多地发布高温预警,中暑人群增多,浙江、四川等地已出现热射病病例。“桑拿天”“烧烤天”之下,每个人都应该做好自我防护、减少户外活动、注意防晒补水,为自己的健康负责。
也要看到,从户外工作的建筑工人到街头穿梭的外卖小哥,从日常巡逻的公安干警到保持卫生的环卫人员,仍有不少劳动者顶着炎炎烈日、迎着滚滚热浪坚持工作,确保城乡系统顺利运行,确保生产生活平稳有序。他们以汗水诠释责任担当,他们的付出理应得到回报,他们的工作必须得到尊重。
越是炎热,越要释放政策的清凉;越是辛苦,越应送去亲切的关怀。早在2012年,人社部等就印发了《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各地也出台相关规定,从制度上织密高温劳动的保护网。时下,用人单位发放津贴、调整工时,社会各界支援清凉用具、解暑食物,也在成为一种常态。烈日无情人有情。保障劳动者高温下的健康权,需要各方共同携手。
应对高温,用人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用好“避”的办法、“防”的措施、“补”的方式。高温来袭,应采取停止室外作业、换班轮休、改为早晚间工作等方式,避开高温,防止硬干蛮干;对于无法完全避免、消除的高温危害,应采取综合控制措施,通过分发防护用品、增加休息时间、制定应急预案等方式,尽可能优化工作环境;事后则要做好发放高温津贴、职业健康检查等工作,切实保护劳动者相关权益。
应对高温,相关部门、工会组织要做好监督,莫让相关政策沦为“纸上权益”。一段时间以来,由于高温保护缺乏刚性、劳动监察不到位,个别地方仍存在超时工作、拒发补贴的现象。这也说明:做好高温劳动保护,不能一味依赖用人单位自觉,更需法律法规长出牙齿、监督执法加大力度,倒逼用人单位履行义务,让劳动者得到应有的尊重。
高温保护事关劳动者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这项工作的好坏,考验着用人单位的良心,彰显着一座城市的温度。任何单位都不应在保障劳动者权益上做减法、动心思。把这份善意不折不扣送到劳动者手中,才能真正为夏日里的他们撑起绿荫、带来凉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