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郑州通报120延误救治女大学生事件:多人被处分
关于网络反映郑州120延误救治事件调查和问责情况通报
近日,网络反映“郑州120延误救治大学生”事件后,郑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要求本着实事求是、积极主动、人文关怀的原则迅速调查处理,回应社会关切。
郑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成立事件专项调查组,进驻郑州市紧急医疗救援中心,采取谈话问询、调取录音和文档资料、实地核查等方式开展全面调查;郑州市纪委监委对调查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并同步对相关人员启动问责。现将调查和处理情况通报如下:
一、调查情况
经调查,5月17日(郑州疫情期间)上午10:27:56,郑州市紧急医疗救援中心接到河南大学大三学生彭某君报诊电话,调度员张真颖接听,通话时长8分13秒,与网络录音一致。
随后47分钟内,张真颖回拨彭某君电话11次,无人接听,微信彭某君未通过微信验证。12:15:52,调度班长代文欣接到电话报诊,称有室友喘气困难,位置在明理路河南大学龙子湖校区,12:16:55,调派救护车出诊,接报诊后,郑大一附院郑东院区急救站接市紧急医疗救援中心指令;12:18:05,救护车出诊,随车医生联系报诊人了解患者情况并进行急救指导;12:25:32,救护车到达河南大学龙子湖校区;12:31:15,急救人员进入彭某君宿舍进行现场急救,向在场老师口头告病危,电话联系家属告病危,通知医院急诊科抢救室做好接诊准备;12:50,彭某君被监护转运至郑大一附院郑东院区急诊科抢救室,后收住急诊ICU至5月30日;5月30日20:42病情变化,抢救至21:20,家属签署放弃抢救同意书和离院告知书。
二、存在问题
(一)对急症患者病情判断有误。调度人员受理报诊电话时,主观认为报诊人为年轻大学生、病情不危急,把重点放在反复追问准确地址上、未及时调派救护车,业务不熟练,且言语不当,不符合《河南省市级120急救指挥中心建设基本标准(试行)》第六项第4条“调度员服务用语规范,具备基本的急救知识及应对突发事件的调度分流能力”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