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炒菜界的海底捞”败诉,法院判赔95万!
据每经网此前报道,因有门店以“炒菜界的海底捞”进行宣传,河北小放牛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小放牛”)被四川海底捞餐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底捞”)告上法庭,并索赔100万元。
据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微信号“京法网事”消息,近日,北京东城法院对此案宣判,判决小放牛停止涉案使用行为,公开消除影响并赔偿海底捞经济损失及诉讼支出95万元。
案件宣判后,原、被告双方未提起上诉,该案现已生效。
用“炒菜界的海底捞”宣传
被海底捞告上法院
据每经网此前报道,公开信息显示,河北小放牛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始创于1991年,前身为古城保定的北斗星餐厅,是一家河北菜品牌。目前在河北石家庄、保定、唐山、邯郸、沧州五市拥有30家直营分店,员工1400余人,经营总面积达14000平方米,年就餐人数600万人次,曾被中烹协评为“十佳中国特色餐厅”,是河北省人气较高的餐饮品牌。
2021年2月,小放牛在北京通州万达商场开出了北京首家门店,但这家店的海报、菜单、座牌等众多装潢以及官方微信公众号、网络自媒体上等宣传活动中,多次使用了“炒菜界的海底捞”标志。
大众点评平台上,位于北京通州的小放牛位列“新华大街美食热门榜第2名”,店铺展示图片中不仅有“小放牛”名称,还有“炒菜界的海里捞”宣传语。
在底部顾客评论的照片中,的确有晒出的照片显示,该店以“炒菜界的海底捞”做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