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婴儿死亡事件处罚引对抗性热议
根据通报,梳理调查情况可知,患儿石某远误咽异物被家人送到睢宁县人民医院求治,医院考虑到自身救治能力不够,告知患儿亲属尽快转诊。但因为中间周折,几个小时后才转至徐州新健康医院,孩子最终因抢救无效死亡。
单看这个逻辑,睢宁县人民医院貌似并无大错,但是要求转院治疗缺遭到质疑,这不就错过最佳抢救时间了吗。认为堂堂一个县医院为何连患儿误咽异物都救治不了?
患儿家属为何不当机立断同意转诊?一个原因是,当时送患儿到医院的是患儿姑奶奶,她无法立即做主。二是患儿父亲未听从医生建议。最终导致婴儿死亡。
婴儿卡到喉咙致死亡是一起不折不扣的悲剧。谁来承担这个责任?患儿家属付出了沉痛代价,而睢宁县人民医院也付出了代价。这种处罚,在网上引发“对抗性”热议,有的认为处罚偏轻,有的认为处罚偏重。情况危急,人命关天,无论首诊负责制落实不严格,还是对患儿病情及可能产生的严重后果告知不到位等,都能产生致命后果,岂能儿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