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人民热评:“睢宁婴儿死亡”事件,还需公布更多细节
近日,一段关于江苏省徐州市睢宁县“一岁半婴儿卡到喉咙因无核酸证明被拒诊后身亡”的视频在网上热传。5月5日凌晨,徐州市及睢宁县联合调查组发布调查结果显示,睢宁县人民医院接诊后,在患儿未有核酸检测结果报告情况下,进行了急诊处置,并开具了转院转诊单。到了徐州新健康医院抢救室,患儿因抢救无效死亡。
当地政府及时回应舆论关切,防止错误信息传播误导公众,值得肯定。根据这份通报,说明了网传信息并不属实。通报中也提及到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处理。接诊医生郑某祥被暂停执业,睢宁县卫健委党委书记王艳龙受到党内警告,睢宁县人民医院院长张涛被免职。
正是对相关责任人的处理,再次引发舆论争议。一些网友为医院和医生喊冤,觉得处理偏重,也有网友觉得毕竟是一条人命,处理应该再重些。
如何处理?处理谁?不能看网友“脸色”,而应基于事实。舆情应对不能“葫芦僧断葫芦案”,应保持定力,该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不枉不纵,也不能和稀泥。
具体到此事,调查称,4月29日20时22分对患儿及其姑奶奶做了核酸采样,在就诊、接诊、转诊过程中,睢宁县人民医院和徐州新健康医院均未要求其提供核酸检测结果。这与此前流传的“因无核酸证明被拒诊后身亡”有出入,医院在此事上不存在问题。